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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晶教育部今天公布「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」草案,將專科以上學校辦法校外實習教育原則法制化,明定學校應依系科性質開設校外實習課程,其中也將校外實習生分為一般型及工作型,明定各類型學生的權益保障。

草案明訂校外實習一般型指的是「實習生於實習機構實習期間,以學習為主要目的,無從事學習訓練課程以外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;實習生於實習機構之身分認定,僅具學生身分。」而校外實習工作型則是「指實習生於實習機構實習期間,除從事學習訓練外,並有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;實習生於實習機構之身分認定,兼具學生及勞工身分」。

而草案也明訂適用範圍「指實習生至國內或境外之實習機構,接受校外實習教育,不包括師資培育法所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所安排之實習及教育實習」排除實習教師。

草案明訂若實習機構違反勞基法、性別工作平等法等也不得申請做為實習機構;草案訂定「若校外實習為全學期課程者,指派人員至實習機構之訪視次數不得低於二次,境外實習之訪視次數,不得低於一次」;草案也明訂「實習生因學習訓練活動造成不法侵害他人權利,實習機構負損害賠贘責任。」,但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在此限。

草案也針對學校及實習機構訂有罰則,最高可處25萬元。

首場公聽會將於1月4日在北區辦理、5日上午在中區、下午在南區,而9日則移師東區,教育部歡迎社會各界出席公聽會,提供建言。

教育部今天公布「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」草案,將專科以上學校辦法校外實習教育原則法制化,明定學校應依系科性質開設校外實習課程,其中也將校外實習生分為一般型及工作型,明定各類型學生的權益保障。圖為明道大學推動全校學生全年企業實習。圖/明道大學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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